讯,据中证协发布,根据证监会工作部署,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并组织开展了2023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评价结果已按照规定履行完成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本次评价对象包括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股票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全国股转公司相关投行业务的98家证券公司,仅开展持续督导业务的证券公司未纳入评价范围。根据《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本次评价结果A类12家、B类67家、C类19家。
执业质量评价是激励约束证券公司提升投行业务执业水平的重要方式。下一步,协会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促进证券公司更好发挥“看门人”作用,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