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围绕完善股权激励制度,提出提高股权激励精准性,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
近年来,借助股权激励已然成为企业建立完善创新创业机制、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的有效“抓手”。以2024年为例,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年内已有82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共计披露88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激励总股数为4.77亿股。
东源投资首席分析师刘祥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股权激励制度,企业可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提升人才储备的软实力。同时也会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结合起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员工的创新动力和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准确识别关键人才
越来越多的科创公司以期借助股权激励制度,加速利益共同体的形成,激发员工创新动力。
数据显示,上述82家公司中,安恒信息、必易微、安达智能、和达科技、普源精电和龙迅股份等6家公司先后实施两期股权激励方案。例如,安恒信息先后于今年3月份和6月份公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激励股数合计为460.06万股。
《八条措施》提出,提高股权激励精准性,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在刘祥东看来,提高股权激励精准性是科创板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旨在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高股权激励精准性,意味着要更准确地识别和激励对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人才,从而更有效地推动企业的创新进程。
康德智库专家、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元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对员工的贡献进行量化评估,并据此确定激励的额度和方式。
刘祥东补充道:“企业还应该优化激励方式,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激励对象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激励方式,如可以引入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等多元化的激励方式,以更好地满足不同激励对象的需求。”
完善股权激励实施程序
为了增强激励效果,加强人才绑定、设置较长的激励等待期及考核期已经成为大多数公司的普遍做法。数据显示,上述88份股权激励方案中,有76份股权激励方案的考核期在三年及以上,占比达86.36%。其中,中科微至更是将股权激励的考核期设置在7年。
《八条措施》提出,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
“完善股权激励实施程序和优化相关规定,能够减少激励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障碍,进而提高激励的效率和效果。”陈元表示,其中,优化短线交易和窗口期等规定,能够防止内幕交易和不当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自主权,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更为合适的激励方案。
对于预留权益,刘祥东表示,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可以更好地平衡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确保激励计划的长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通过合理安排股权激励预留权益,可以激励员工长期留任,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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